为第一例叫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7:11 深圳商报 | |
笔架山公园管理处主任被撤职,由此成为深圳公务人员因违反政令而受到这种处分的第一例。我们为这个第一例叫好! 黄丽满书记一再强调,要使勤政为民的干部受到褒奖,使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李鸿忠代市长也多次表示,政府工作一定要“功必赏,过必罚,绩必奖,误必惩”。对这件事的处理,充分反映我市整饬政风是严肃的,是动真格的,是“既打雷、又下雨”的! 本来,不折不扣地执行政令,这是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起码要求,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然而,现实中却往往有少数部门、单位,或不守程序、我行我素;或不讲协调、自行其是;或不讲责任、各自为政,无视政令的严肃性、权威性,有的对政令置若罔闻,有的甚至违抗政令。对此类问题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不仅影响政府工作的推进,更会侵蚀公务员队伍的肌体,使之失去战斗力。 政府的各项政令,都关系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大局。只有保证政令执行的连贯性、整体性、彻底性,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只有从领导干部入手,从细微之处入手,建设一支纪律严明、能打硬仗、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公务员队伍,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只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行业和单位,坚决追究领导责任,才能树立权威型政府,确保政令畅通。如果没有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无视政令,还谈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还谈什么建设国际化城市?谁要是不拿群众利益当回事,谁要是不把政令当回事,谁就要受到处理。这应当成为我们工作中一条铁的纪律。 作者:本报评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