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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也可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9:36 光明网

  依法登记即可进行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袁祥

  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规定:自然人也可以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而根据现行外贸法的规定,中国的自然人是不能够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

  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在贸易权方面应给予所
有外国个人和企业,并不低于给予在中国的企业的待遇。如果外国的自然人能在中国做外贸,中国的自然人也应当能够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对外贸易法作为对外领域的基本法,应当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特别是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已经大量存在。因此,将现行贸易法的有关规定修改为: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现行外贸法的有关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此规定不符合我国入世的有关承诺,即在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取消对外贸易权的审批,放开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外贸经营权。因此,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经依法登记可以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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