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未成年少女怀孕事件激增3.5倍 受教育权利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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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9:4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根据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台湾女中学生怀孕事件,从1996年到2000年止,激增3.5倍,而班主任则是怀孕的青少女最常求助的对象。 据报道,由励馨基金会举办的北中南东各区探讨“校园中怀孕少女”研讨会25日在师大综合大楼举行,记者会中公布健康学院护理系讲师李德芬在2001针对全台1036所高中职专科学校所进行的研究报告。 研究指出,自1996年到2000年止,中学生发生未成年怀孕比例逐年激增,由0.4%增至1.4%,其中高达六百多所学校处理过未成年怀孕少女问题。 未成年怀孕少女事后的处置方式,仍以选择堕胎者最多,占百分之48%,其次是结婚生子,占28%。 报告中指出,导致未成年未婚怀孕的主因常是:欠缺有效的避孕措施、寻求爱与安全感、成年男友的引诱与要求、亲子关系不佳以及错误的性知识与迷思等。初中生以亲子关系不佳为主要因素,高中职校学生则以欠缺说“不”的社交技巧为重要因素。 报告同时指出,被迫离校、自愿休学、中辍的学生占49%。怀孕的少女能否会回到校园中,与外在环境的支持与否有极大关连。女性不宜念太多书、有无家人协助带孩子、有无经济能力请保姆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怀孕少女是否回到校园中。 励馨基金会指出,根据几次研讨会的经验发现,曾有学校老师表示,处理未成年怀孕事件时,常有强烈的心理冲突,很想替学生保密,却又担心因未及时通报而触犯法律;对于未婚怀孕的学生,因顾及学生隐私,担心未来职务交接时无法保密,所以多未建文件,若存有纪录也多以身体不适、异性交往问题、因故需长期在家疗养等字眼表达。而老师为了取信于学生,常处于告知家长与否的两难情境。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