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困难家庭污水处理费返还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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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1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蓝岚)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污水处理费返还标准提高,每人每月由1.6元调整至3.7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近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1月起,广州市返还低收入困难家庭污水处理费标准每人每月由1.6元调整至3.7元。据了解,低收入困难家庭污水处理费的减免政策,采用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即由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