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挑不拣30天内保证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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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35 南方都市报 |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推出23条便民利民措施 不挑不拣30天内保证就业 本报讯(记者綦伟)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推出23条便民利民措施,省直单位的下岗职工只要不挑不拣,保证在1个月内推荐就业。 部分便民利民措施如下: 省直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前来求职,不挑不拣,一个月内给予推荐就业。 求职者前来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持有效证件给予即时办理登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对单位委托的还可提供上门服务。 省直、中央、部队驻穗单位招用流动人员的劳动合同发放及鉴证工作当天办结。 按特别程序审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由原来的30天内缩短为15天内结案。 积极帮助弱势群体,对申请工伤待遇、被拖欠工资和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实行减、缓、免交仲裁费。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完有关手续。 申领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受理后,符合享受条件的,于30个工作日内核准死亡待遇。 提供网上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受理:包括日常鉴定、统考报名、高新技术考试、国家题库试题申请等网上服务。 计算机类的职业技能考生凭准考证,在正常工作日随到随考。 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24小时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含语音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