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教师工资 追究县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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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3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键 实习生/吴爱芳 通讯员/赖红英)“凡拖欠教师工资的,追究县长的责任”,昨日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县长负责制,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省政府规定,按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人数,按编制数配备教职工。凡进入编制的教职工,县(市、区)财政必须通过银行开设的个人工资账户按时统一发放工 据了解,目前农村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有的地方还不能保证按定编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学杂费被错位使用甚至被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现象还在一些地方存在。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各级地方政府要尽快按公共财政体系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好。各级政府要按照《教育法》的要求,确保教育的投入。 从今年开始,全省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农村教育工作实绩将纳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如果出现“教职工工资没有实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当年有新拖欠教师工资的”,将被直接评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