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逾200万 河源原公安局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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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3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殷水泉)昨日上午,原河源市公安局长曾天来贪污、受贿一案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曾天来现年53岁,河源市源城区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在任河源市公安局长期间,于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3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人民币共计30万元、港币10万元。同时,被告还大肆收受贿赂。1996年至2003年间,被告先后20余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人 河源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曾天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现金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曾天来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退出全部赃款,并能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的线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