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贵柱因抢劫罪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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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43 金豹网-辽西商报 | |
作者: 辛建华 记者鲁阳来源 [ 辽西商报 ]发表日期: 本报讯辛建华、记者鲁阳报道:昨天下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段时间轰动全市的许贵柱涉嫌抢劫、杀人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许贵柱死刑,许随后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贵柱采取跟踪尾随的方法入室作案4起,其中两起未遂,致两人死亡,抢劫物品价值人民币1335元。 法院认为,经当庭举证、质证,证实公诉机关指控许贵柱抢劫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许贵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就先后4次以暴力手段持械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两名被害人死亡,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罪成立。法院最后判决许贵柱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没收作案工具。 前段时间许贵柱在社会上被称为杀人恶魔,为什么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许杀人犯罪不予支持。锦州中法刑二庭的金京钊庭长告诉记者,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许贵柱杀人犯罪的证据不足。从作案动机上,许供述入室就是为了钱财;从行为上看,经过案情的分析及提供的证据,许都是先杀人,后劫财,杀人只是抢劫的手段,不能独立定罪,因此最终定为抢劫罪。(END) 作者:辛建华 记者鲁阳 (来源:辽西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