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取缔港口水域养殖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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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43 金豹网-辽西商报 | |
作者: 记者 朱忠鹤来源 [ 辽西商报 ]发表日期: 本报讯见习记者朱忠鹤报道:明年1月1日之后,再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不行了,因为即将出台的《港口法》中对此有明文规定。这是记者昨天从锦州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执行《港口法》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港口法》是于今年6月份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在该法中,对港口的规划与建设、港口经营、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等都有详细说明。关于在港 在座谈会上记者获悉,锦州港自上个世纪80年代建成以来,一直成为该市市民的关注点,而此港口也存在个体业者在其水域内养殖、种植现象。在《港口法》未出台前,出于对锦州港运行安全的考虑,相关部门也曾制止过此现象,但因为没有法律为依据,很多业者对制止充耳不闻。《港口法》的出台,为实现锦州港口的跨越式发展和实施“以港兴市”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END) 作者:记者 朱忠鹤 (来源:辽西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