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窗受理CEPA企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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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0:52 南方都市报 | |
深圳专窗受理CEPA企业登记 地点:工商注册分局竹子林窗口及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本报讯(记者陈峡霖 通讯员温友平)由于CEPA开放的18种行业波及面广泛,法律法规交叉多,自元旦起,深圳市工商局将对CEPA有关企业注册设立专门窗口,暂在注 根据CEPA协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境内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商业零售业经营。为保证这一规定的顺利实施,深圳市工商局进行了周密的筹备。 深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玉生昨天向记者介绍,CEPA企业来深登记,申请无须到外贸等审批部门审批,直接到深圳各工商分局办理登记注册即可。此外,各分局注册大厅专门设立专供港澳人士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绿色通道”或专办窗口,工商部门将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注册。 至于以往因为政策限制不能以本人身份登记,然而在罗湖等地区又事实存在的“港澳个体户”们,只需办理一次“变更”手续,就可“合法化”了。 市工商局强调,对于有关登记规程要求投资者提供的有关原始文件,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澳门律师行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并附以必要的复印件,可以免交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