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 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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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1:11 法制日报 | |
在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重温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全面领会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精髓,对于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改造罪犯工作,不断开创监狱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历史地位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是毛泽东政治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闪烁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辉,在新中国监狱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半个多世纪以来,新中国监狱制度的创建、新中国监狱工作的实践和新中国监狱理论的发展,都是在这一理论指导下进行的。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是新中国监狱制度创建的理论基础。新中国建立初期,对于大量的战犯、反革命敌对分子以及由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渣滓构成的刑事犯罪分子,需要迅速建立监狱来处理。当时摆在新生人民政权面前的迫切问题是,应该创建什么样的监狱?监狱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新中国的监狱如何对待罪犯?采取什么样的方针政策、方法手段来教育改造他们等。毛泽东等第一代领导核心高瞻远瞩,以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博大胸怀和远见卓识,提出了一系列改造罪犯的思想和理论,为新中国监狱的创建指明了方向。 毛泽东同志关于“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消极因素可以转变为积极因素”,“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政策和方法要正确才行”;“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有前途改造就有信心”;“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或者是农场”等思想和论断,为新中国监狱制度的创立,确立了理论基础,为我国监狱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正是由于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科学指导,才使得新中国监狱制度一诞生,就以与旧社会监狱截然不同的崭新面貌出现,并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成就。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是新中国监狱工作实践的政策指南。我国五十多年监狱工作的实践,始终是按照毛泽东关于改造罪犯的理论进行的。始终坚持、自觉实践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一大重要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监狱工作实践始终以“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首要目标,教育改造一直是监狱工作的中心。监狱工作的开展,管理、劳动和教育改造手段的运用,都以此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当然,在监狱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背离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现象,如有的单位重生产,轻视改造;搞超体力劳动,忽视罪犯人权的保护等。对这些违背社会主义监狱本质的现象,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要求进行及时和彻底的纠正。尤其是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出现有些单位大做经济文章的现象时,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听汇报,作指示,纠正实际工作中的错误做法。毛泽东同志指示:“劳动改造罪犯,生产是手段,主要目的是改造,不要在经济上做许多文章。”刘少奇同志指出:“劳改生产,国家不打主意,自己独立核算,不足的补贴一些,以改造为主。”周恩来同志指出:“劳改的目的,是要把犯人改造为新人,政治教育是第一,使他觉悟,劳动是增强他的劳动观点,而不是用从犯人身上生产出来的利润办更多的工厂,这还是第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这些指示对于及时纠正监狱工作中的偏差,保证新中国监狱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是新中国监狱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强调,革命的实践离不开革命理论的指导。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一项任务和工作的圆满完成,必须有科学理论的支撑。新中国监狱制度的建立,监狱工作的发展都是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取得的。这些科学理论的形成和深化,又都是在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我国监狱理论研究的一些成果,都是建立在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基础之上。宏观到监狱工作的宗旨、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具体到罪犯分类、分级,管理和改造的方法等问题的研究,无一不是在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指导之下进行研究并不断取得成果的。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中关于劳动改造的主要目的是改造;“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政策和方法要正确才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等理论不但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始终,而且指导了我国监狱的理论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中所体现出来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对我们开展监狱理论研究依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可以说,新中国监狱制度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并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困苦,不断创新和发展,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是一个强大的思想武器,发挥了无以替代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全面领会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体系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博大精深,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我们应当全面领会,特别要把握其精髓,也就是“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思想。在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中,对从罪犯可不可以改好、要不要对他们实施改造,到改造什么、改造要达到怎样的目标,以及通过什么手段实现改造目标,实施改造活动的政策标准是什么等一系列,都进行了严密的论证,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理论体系。 (一)关于改造罪犯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人是可以改造的”科学论断。他指出:“我们相信人是可以改造过来的,在一定条件下,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一般说是可以把人改造过来的”。关于改造罪犯,毛泽东同志肯定:“许多犯罪分子是可以改造好的,是能够教育好的”。毛泽东同志在多次讲话和论述中一再重申“罪犯是可以改造的”,这一思想蕴涵了丰富的哲学原理: 世界万物都是处于运动变化之中的,变化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人的思想和行为同样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辩证唯物主义反对“生来犯罪人”的主张,认为犯罪是由于不良意识、习惯等个人因素与社会环境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良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因此,在一定条件下,经过有效的改造措施,绝大多数犯罪人的意识和行为能够转变,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需要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采取教育的政策,还是采取丢了不要的政策;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还是采取镇压他们的方法。采取镇压压迫的方法,他们宁可死。如果你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慢慢来,不性急,一年、二年、十年、八年,绝大多数的人是可以进步的。”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进一步阐明了改造罪犯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为人是可以改造的,社会就不能抛弃犯了罪的人,应该在一定条件下对他们实施改造,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而罪犯必须在监狱实施的各项改造活动中,实现思想和行为的转变,由被动到自觉,最终彻底成为“新人”。 (二)关于改造罪犯的目标和内容 在论述了罪犯是可以改造的这一唯物主义原理之后,毛泽东同志进一步阐明了改造罪犯的目标和任务。他指出:“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的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毛泽东同志在许多讲话和论述中都提到“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主张。“新人”就是脱胎换骨,摆脱了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几十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始终坚持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目标。1994年颁行的《监狱法》仍然坚持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根本目标,并具体表述为“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要实现改造罪犯的目标,必须确立合理的改造内容。毛泽东同志认为“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要以政治改造为第一”,思想转变了,行为才能改变,从社会的破坏者变成无害于社会和人民的“新人”。 (三)关于改造罪犯的两大手段 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的核心是“以改造人为宗旨”。为了实现这一核心,他提出了教育和劳动两大改造手段,并特别强调突出教育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或是农场。”这实际上说明,我们的监狱根本不同于旧时代的监狱,她实际是教育人的场所,兼作以劳动手段为教育服务的工厂或者农场,把监狱突出地定位在为实现改造目的,以劳动作为载体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罪犯的犯罪思想,必须通过教育手段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道德意识和守法观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劳动观念或者没有劳动技能是大多数罪犯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毛泽东同志从劳动这一基本的社会实践能够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人的主观世界这一哲学命题出发,特别强调劳动的改造价值,使绝大多数罪犯能够通过亲身的劳动体验,感受自身的价值,养成劳动习惯并树立自食其力的观念,学习并熟练劳动技能,提高出狱后就业谋生的信心和能力。但是,毛泽东同志强调,劳动和教育都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单纯的劳动和单纯的教育,都难以使罪犯改造成为新人。关于劳动和教育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指出:“劳改农场总的方向应该是改造他们,思想工作第一,工业、农业的收获多少,是否赚钱是第二位的。过去许多地方把它翻过来了,把搞业务放在第一位,思想工作放在第二位,甚至思想斗争很薄弱。”毛泽东同志在一系列的论述中都告诫我们,劳动是改造罪犯的一个基本手段,但不是惟一途径,而且不能是第一手段,更不是万能的。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目的,不是追逐利润,而是改造犯罪思想和行为。如果片面强调劳动的作用而忽视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不仅难以把罪犯改造成为新人,还容易使罪犯产生对立情绪,从而威胁监狱秩序并影响改造效果。 (四)关于改造罪犯的基本政策 毛泽东同志认为,在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原则之下,改造罪犯应当坚持实行人道主义和给出路的政策。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改造罪犯“要阶级斗争和人道主义相结合”,“要把犯罪的人当作人,对他们有点希望,对他们有所帮助。当然也要有所批评。”在这里,毛泽东同志首先强调要给罪犯希望,即能够改造好的希望和给罪犯前途的人道主义政策,更加深刻地体现了“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核心思想。同时,毛泽东同志也十分关注对罪犯物质待遇,包括衣、食、住、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以及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等方面,要对罪犯实行人道主义政策,这一政策直接体现了新中国监狱的进步性,凸显了与旧监狱的区别。 毛泽东同志反复指出,对于罪犯,除了罪该处死的以外,都应让他们生活下去,并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应当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都有奔头。”“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政策。”实践证明,这一政策给罪犯带来了希望,绝大多数罪犯愿意接受改造,经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奖励,甚至获得了减刑、假释。 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是我国监狱工作创建并发展的理论基础,伴随半个多世纪监狱工作实践,“以改造人为宗旨”已成为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的活的灵魂,使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的应用更具有时代意义。 三、不断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新途径 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对于新中国监狱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在改造罪犯方面一贯强调的那些基本观点依然是正确的,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依然是我们做好监狱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但是,我们也应当充分认识到,相对于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产生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国情在这几十年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党的基本路线已经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家的经济体制已经从高度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罪犯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反革命分子为主变为以普通刑事罪犯为主。面对变化了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罪犯构成,如果我们不与时俱进,因时制宜,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罪犯构成相适应的监狱工作模式,就会背离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毛泽东同志一贯强调的改造人的宗旨就难以实现。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新途径。最近几年,我们以改造人为宗旨,围绕提高监狱的教育改造质量,做了许多改革和尝试,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进行监狱布局调整,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造罪犯创造适合的客观环境。我国的监狱基本格局是在建国初期形成的。一部分监狱接收的是旧中国的老监狱,绝大多数监狱是当时白手起家建起来的。它们多建在了远离城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的偏远山区和荒漠地区,而且规模小、分布散,数量最多时达到二千多个。这些监狱的建设和发展,凝聚了几代监狱干警的心血,也是适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体现了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国民经济、不与民争利的需要,特别是适应了当时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建设要求和对以反革命分子为主的罪犯实行封闭隔绝管理的要求。在这样的监狱格局之下,我们的监狱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受到了国内外的好评。但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这种监狱格局越来越不适应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造罪犯和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那些处于偏远地区的监狱,不仅交通通讯不便,而且监管条件简陋,给开展社会帮教、安排罪犯家属会见等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有些监狱自然环境恶劣,洪涝、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危及罪犯和监狱干警的安全,不利于监狱的发展;许多监狱长期缺乏对监狱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导致罪犯监管和教育设施缺乏,影响对罪犯的改造;许多监狱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监狱生产难以维系,不能有效保证罪犯的劳动改造手段;监狱办社会问题突出,负担沉重,分散有效的监狱资源,影响监狱职能的发挥;监狱干警和职工家属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而且后顾之忧严重,影响队伍的稳定和素质的提高。 在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近年来司法部提出了逐步调整监狱布局的建议,经中央批准同意,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监狱布局调整正式列入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地方资金也给予了大量的配套支持,有的省对监狱布局调整每年安排的投资比以前增加了十多倍。监狱布局的调整将从根本上解决监狱发展和改造罪犯所面临的地理瓶颈限制,大大增加监狱工作发展的后劲,不断促进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对于这项工作,我们要充分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尽早完成调整任务。 二是实施监狱体制改革,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造罪犯创造适合的体制保证。科学合理的监狱体制,是有效改造罪犯的重要保证。我们的监狱体制和我们的监狱布局一样,也是在建国初期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属于监狱、企业、社区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尽管这种模式在历史上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它存?谧藕芏嗄岩钥朔奈侍夂兔埽嬖谧盘逯菩缘谋锥耍庠诤艽蟪潭壬嫌跋炝思嘤δ艿姆⒒樱圃剂思嘤乱档姆⒄梗膊焕诩嘤於游榈慕ㄉ琛R虼耍?2001年开始酝酿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目的是逐步消除制约发挥监狱功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各种体制性弊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监狱体制改革确定了“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16字方针。2002年底,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指导意见。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将从体制上为坚持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供有力保障。今后,要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制约有效的要求,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逐步实现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三是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开辟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的新途径。监狱布局调整是为了摆脱监狱工作发展地理瓶颈束缚,监狱体制改革是为监狱工作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建立体制保证,那么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则是在实践工作层面上做好监狱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新的有效途径。法制化是新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化是遵循监狱工作规律,进一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社会化是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作为互为关联的三项重要举措来整体推进,必将有利于提高监狱工作的整体水平,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必需的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从去年开始,司法部要求监狱部门要逐步推进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这一部署做出之后,各地监狱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一些经验。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国监狱“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统一了认识,交流、总结了各地的经验,形成了一个指导“三化”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三化”工作的措施。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贯彻执行。 以上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是近年来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实现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新途径的一些探索。在全国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这样一个历史时刻,要在毛泽东改造罪犯理论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遵循监狱工作的规律,借鉴在监狱管理上的人类文明成果,把监狱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