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厅长把脉江苏房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2: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近日关于江苏房价的报道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陶培荣特别约见本报记者,对当前江苏房市发表了看法。 房市之手是市场 陶厅长说,决定商品房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的最终因素是市场的供需关系。以南京为例 房价与地价的新关系 有部分观点认为,是地价的上升导致房价“疯”涨。陶厅长认为,土地具有不移动性、资源稀缺性等特性,地价逐步升值是种正常现象,2002年7月1日房地产开发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来,尽管比协议出让时的地价要高,但总体上更接近土地的实际价值,事实上从另一角度看,在住宅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高房价的刺激反向拉升了地价。商品房价格的成本弹性较小,利润则随房地产营销运作的不同而差异很大,所以,房价提高速度加快,增加的主要是利润空间。判断地价在房价中的比重,最主要是看由容积率计算出的楼面地价在房价中的比重,由此计算,同期房价的涨幅远大于地价涨幅,剔除建安成本和各种税费增加外,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占到了20%-40%,楼面地价仅占房价的24%。因此,房价涨得过快并不能说政府的相关土地竞标出让政策不对。 调控仍要从“土地”入手 房价“疯”涨问题不能归于地价,那么,是不是政府部门就可以放手不管,任由市场这只“手”来调控房价了呢?陶厅长回答说,这个观点也不对,从政府部门角度看,土地供应仍然是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手段。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职责通过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加强和完善调控措施,维持商品房价格的稳定。具体措施是:一、调控土地供应总量,让政府“地增其益”。通过增加有效土地供应总量,平抑土地价格的过度上扬。老百姓的选择机会多了,商品房卖方市场供求紧张的情况会得到缓解,房价也将趋向合理;二、加强土地供后监管,让开发商“房减其利”。尤其是闲置房产用地,要加强管制。对闲置未满2年的,征用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对闲置超过2年的,坚决收回,重新上市出让。同时禁止各类违规土地非法入市;三、优化住房供地结构,让老百姓“居有其屋”。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计划中普通商品住房地的比例,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土地供应,对高档房、写字楼积压较多的地区,严格限制土地供应量,或暂停供应土地。本报记者 祖六四 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