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三年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告一段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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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4:04 新华网 | |
自2000年以来,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按照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WTO规则的要求,对全省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整个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清理规范对象为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等23个部门。这些部门的的收费清理规范,经省政府1999年12月4日常务会议和2000年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定,从2000年至2003年由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陆续发文向 2003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把纳入第二批清理的计划、粮食、保密、建材、老干、气象、财政等42个部门的收费逐部门逐项目进行清理甄别,同时对第一批完成清理的23个部门的收费进行了再清理再规范,经反复协调论证,出台了第二批收费的清理规范方案。 清理规范遵守了一些原则,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定标的各项规定,我省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物价、财政部门一律不得越权收费;现有收费项目中,凡外省特别是广东、深圳没有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与WTO规则相违背的,以及虽然保留审批事项但管理成本不高的纯盖章性行政审批收费,一律取消;除国家明确转为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外,湖南省原则上不增加新的转服务性收费项目。 通过两批对全省共65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基本上达到优化湖南省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湖南省经济发展的预期目的。收费部门和项目大大减少,清理前,全省有65个部门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减少到59个,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32项减少到298项。收费总额大幅度减少,据年检年审统计,去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20亿元,比清理前的153亿元减少3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清理前的91%下降为58%,行政事业性收费占企业税外费负担的比重由清费前的30%下降为目前的不足10%,占企业税外费负担的排位由清费前的第一下降到第四。同时,通过清理规范还建立了一整套收费管理制度,如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检年审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等。 通过近3年的清理,至此湖南省自2000年开始的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下一阶段将转向有重点地对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来源: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