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原信托投资公司职员赵东贪污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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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4:07 新华网 | |
近日,原中原信托投资公司职员赵东贪污170万元公款一案,按照指定管辖被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赵东,男,34岁,江苏省仪征市人,原河南省中原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因涉嫌贪污罪于2002年8月31日被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11日被逮捕。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于今年9月10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 经审理查明,河南省中原信托投资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于1994年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南阳棉织厂担保借款案,被告人赵东作为信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理案件的执行事宜。 2000年12月1日,赵东隐瞒公司,私自与南阳棉织厂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南阳棉织厂一次性给付信托公司170万元,信托公司自愿放弃剩余的300多万元债权。后赵东找人私刻了“中原信托投资公司债务专用章”和信托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设立了收款账户,并伪造了170万元的收据。法院将170万元转到了其设立的账户上后,赵东将这些钱据为己有。(赵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