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击:政府统筹才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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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韩江子 尽管广东对独生子女家庭丧失子女的补偿高于北京等地的标准,但在落实中却遭到困难。近日,此一难题得到广州市人大重视。在种种建议中,最具建设性的是:由政府财政统筹负责。 按计生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县(市、区)上年职工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职工,按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我们注意到,奖励或补助都基本上“由单位给予”。这意味着职工能否领到这笔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的经济效益———如果单位效益好,这笔钱自然不成问题;如果单位效益差,这笔钱可能要打折;如果单位“执笠”,恐怕这笔钱就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有单位还算有个靠,如果一个人没有单位呢?比如自由职业者,他也自愿只生一个,那他应该由谁来发奖励呢?显然,“由单位负责”的规定并未能照顾到这部分人。 看来,为了更好地解决独生子女家庭保障问题,至少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资金落实要有效,不能靠造化;另一个是覆盖面要广,不管有没有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应该予以补偿。 正是出于上述考虑,有些地方已经对“由单位给予”的做法予以改革,变为政府财政负责。比如北京今年9月起施行的计生条例中规定,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或补助,“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补助。这一规定的新意之一在于,它规定由政府统筹解决,减少补助金发放的不确定性;新意之二在于覆盖面广,正如北京市计生委一位副主任说,“无论是有工作单位的城镇职工,还是档案存放在职介机构或人才中心的人员、无业人员和农村村民,凡是北京户籍独生子女父母,都在奖励之列。” 北京的经验值得参考。毕竟,独生子女家庭保障问题,要靠社会化来解决。靠单位来负责的做法是有些跟不上形势了,政府财政统筹是改革的方向。 主持 冯树盛(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