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嫖女咸碟仔照片公示惹争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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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实)近期,天河区林和街润和社区治安法制公示栏里贴出了10月20日和30日被拘留的5名站街招嫖妇女的照片。昨日,记者在该公示栏看到,一同被公示的还有因故意伤害、开地下旅店和传播淫秽VCD的另外3名被拘留者的彩照。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涛律师表示,此举欠妥。 现场 公示8人均被拘留 公示栏设在林和村南街25号天河公安分局林和街派出所润和社区办公室和治安联合值勤队的门外,北侧是林和街文化站,南侧是该村出租屋外来人员管理办证服务点,对面是林和街的文化广场,来往的人非常多,公示栏前聚集了不少人。 公示栏里张贴了8名被拘留者的照片。 其中,10月20日共有4名妇女因站街招嫖而被拘留,10月30日则有1名妇女因站街招嫖被拘留,还有2名因故意伤害和传播淫秽VCD的男子和1名经营地下旅店的女子遭拘留。 照片上,6名女子均举着写有自己姓名的牌子,两名曾姓女子籍贯湖南某县可以清楚地看到。 几天来围观的人一直不少,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几个年轻人还开玩笑,“那个人很像你呦!”大部分市民边看边摇头,一位老大爷说,“这么年轻,干点什么不好……” 赞同方 对违法者就该严惩 有的市民表示,林和村周边就是因为有这些违法分子治安才搞得这么糟,对这些人就该严惩!其隐私其实都是非法隐私,给他们曝光,有利于社会,也有利于他们。 有的市民指着公示栏说,10月20日抓了4个站街女,到了10月30日就只抓到了1个,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整顿的作用体现出来了,就是该警告一下这些人,把照片登出来对她们也是教育。 反对方 公示不利于改造 一位中年妇女说,大力打击卖淫嫖娼是对的,可把她们的照片都贴出来,公告名字,她们如何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一位从事电脑软件制作的先生摇头说,对“小姐”进行处理,可以将处理决定的内容贴出来,将她们的照片贴出来,则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隐私有好有坏,即便是“不好”的隐私,也有保护必要。 公示只是一种警示作用,如果有关部门指望一贴了之,忽视打击和管理,就会治标不治本。(报料人:柳先生 报料奖:100元) 律师说法 此举欠妥且无法律依据 有律师表示,此举欠妥,属侵权行为和不法行为。任何人都不能侮辱他人的人格,“拉客仔”、“拉客婆”的人格尊严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制化的社会,任何人都应当增强法律观念,绝不能以违法乱纪手段对付违法行为。 也有律师表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站街女的照片不可以贴,因此这不算是侵犯隐私和人权,因为公示照片是在违法事实确凿后警方才拍照公布的,而且公布照片也没有给她们造成严重后果。但姓名之类的细节就没有必要公布出来了。 就这一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涛律师。他表示,首先,执法机关对于违法者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都应该是法定的措施;其次,在治安法制栏进行公示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再次,即使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证实,他们的人身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公示的做法并不妥当,值得商榷。 图: 警务室门前的公示栏引来不少人围观、议论。 本报记者 严明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