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协副秘书长摄影名家状告杭州乐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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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44 青年时报 | |
时报记者曾建宁 通讯员钟 法 时报讯三个土著人装饰的男子,正在跳着土著人的竹竿舞,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站在中间抿嘴嬉笑。这是一幅商业广 告画,其欧化风格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给人们留下了深 这幅商业广告曾出现在西子湖畔、火车城站、高速公路、机场入口等处。业内人士称,这幅商业广告无疑是做得成功 的,一见此就联想到了杭州乐园。 然而,就是这幅广告宣传画引发一起著作权官司。原告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高级摄影师张健源先生。 昨天上午9:00,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了此案。 据张健源诉称,他于1999年夏天创作拍摄了一张摄影作品,取名为“开心时刻”,作品主要表现三个土著人装饰 的男子中间一位女子抿嘴在笑。杭州乐园所用的商业广告画,就是把那位女子换了一下,再换了背景画面而已。 张健源认为,杭州乐园未得到他的许可,擅自修改他的摄影作品,用做商业广告并大肆使用,其行为的营利目的十分 明确,侵犯了他享有的作品发表权、署名权、使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 张健源要求杭州乐园停止侵权、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前,张健源向记者透露,2002年春节前后,他看到了这幅商业广告,觉得有些面熟,就在杭州、上海等不同 地方翻拍了16张,回来和原作一比较,发现是修改“开心时刻”而来。 张健源接着说,他曾两次写信到杭州乐园,希望有一个说法,然而对方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事实上,他提出来的解 决方案是,杭州乐园出资12万元将此作品的著作权买断。 庭审中,杭州乐园的代理律师夏伟辩称:商业广告所用照片的确是张健源的作品,但他们是“善意取得”。 据称,1999年,宋城集团出资10多万元,由《钱塘周末》编辑部主办了一次摄影比赛。张健源所拍照片,就是 摄影比赛的作品。最后,《钱塘周末》向宋城集团提供了80多张获奖照片,张健源的获得了二等奖。 当初,宋城集团和《钱塘周末》签了“摄影比赛协议书”,约定宋城集团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而宋城集团是杭州乐 园的大股东,也为摄影比赛提供了场地、餐饮等,因而同样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事实上,照片中的三个演员都杭州乐园的 员工,杭州乐园享有他们的肖像权,所以谈不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徐建民反驳了杭州乐园的观点。他称,宋城集团和杭州乐园属于不同的法人主体,它们的对外意志并不能等同。杭州 乐园将“欢乐时刻”略作修改,也许这样可能会更美观,但该照片尚未发表,既妨碍了作品的发表权,又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 。而演员的肖像权更不能成为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对抗理由。 张健源补充说,“欢乐时刻”这张照片没有获奖,他的获奖作品是“父辈走过的路”。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由杭州乐园出资3.5万元,作为侵权补偿、买断照片著作权、承担诉讼费 ;张健源放弃其他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