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确定鄱阳湖每年春季期间全湖禁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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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2: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2月27日电(记者 林艳兴)将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为鄱阳湖水域禁渔期。这是江西首次以立法形式将鄱阳湖全湖春季禁渔制度化,这将极大地保护鄱阳湖的渔业资源。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我国渔业资源最丰富的水域。近几年来,由于环境污染、水上工程建设,以及围湖造田、过度捕捞,鄱阳湖的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捕捞产量 为保护鄱阳湖渔业资源,《条例》还规定,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应保证江豚或其它主要经济鱼类的洄游通道畅通。在洄游通道上应严格控制修建水工、电力、航运等工程;确需修建的,建设单位应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并征求有关湿地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可能影响洄游通道畅通的,应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条例》还明确规定,鱼类在鄱阳湖的越冬场所实行季节性轮流休渔禁港制度。(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