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你如何将假币变成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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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4: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这位妇女不知,自己的“热心”已构成违法行为 近日,读者张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他路过民族路,见一名卖水果的摊贩愁眉苦脸地说自己收到了一张百元假钞,一名买水果的妇女凑了过来,对摊贩说:“不要紧啦,回家把这张假币如此这般浸一浸、泡一泡,不仅外观平整,而且甩一甩还能发出脆响,跟真的一样……” 张先生忍不住说了句:“你们还讲不讲道德?”那名妇女反唇相讥:“谁要你老头子多管闲事?!”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市民收到假币后,总是千方百计想把它用出去。 对此,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郑伟、曾思忠说,明知是假币却继续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但律师进一步指出,并不是什么机构都可以没收或处理假币。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有权没收假币的行政机关是人民银行、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其他单位无此权限。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没收假币是违法行为。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