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委任102位人士为第二届区议会议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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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7:25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7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二十七日宣布,行政长官董建华根据《区议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委任一百零二名人士加入十八区区议会,任期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四年。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此间对传媒表示,在一百零二名委任议员当中,超过六成来自不同的专业界别(例如:教育、工程、医疗、法律、社会服务等界别),而没有政党背景的独立人 他说,《区议会条例》清楚订明,区议会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民选议员、当然议员和委任议员。行政长官董建华是依法作出委任,符合区议会组成的精神。 何志平认为,委任区议员制度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途径,让那些关注地区事务而又有才干和经验的人士服务社会。委任区议员可以协助反映地区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并积极参与区议会的工作及地区事务(例如︰推广清洁香港、社区生、公民教育、本土经济、旅游业等措施),为地区作出贡献。事实证明,委任议员对地区工作贡献良多,对区议会的运作具有积极作用。 他指出,特区政府委任区议员时,会考虑有关人选的能力、地区工作的经验、专业资历、服务市民的热诚、操守以及担任公职的纪录。此外,政府没有考虑委任曾参选二零零三年区议会选举的人士。这次委任的一百零二名议员,全都是按这些准则,以个人身分获得委任。 何志平相信,新一届区议会的民选、委任和当然议员,会衷诚合作、竭尽所能服务社群,并与民政事务总署及十八区民政事务专员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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