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毒火腿”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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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8:24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备受关注的浙江金华“毒火腿”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认为曹锡平涉嫌用“敌敌畏”浸泡火腿,已涉嫌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依法批准逮捕。曹锡平是金华市金东区永泰火腿食品厂的法人代表。曹锡平默许负责生产加工的其兄曹锡洪将火腿放于含有敌敌畏农药成分的水中进行浸泡清洗。案发后,金华市有关部门将躲避在外的曹锡平捉拿归案,并对该批火腿全部销毁,曹锡洪随后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杨丽霞卢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