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20:17 新华网 | |
(2003年12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