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原副书记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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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23:41 新京报 | |
吴文达被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非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报综合消息2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吴文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据悉,吴文达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福州市委副书记职务的便利,在 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吴文达受贿犯罪所得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吴文达曾任福建团省委办公室主任、团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常委兼罗源县委书记等职,1992年出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后长期分管福州市的公检法系统,后出任福州市分管政法的市委副书记。 此前,原福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宋立诚、原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智渡江等8名官员,因涉嫌收受福州黑社会头目陈凯的巨额贿赂,并充当陈凯的保护伞或为其通风报信,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