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罢免两名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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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4: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7日经过表决,以全票通过,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1、12、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3部法律和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泰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确认何锦龙、刘和平的代表资格有效。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满生、鄢良钟的代表资格终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