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保健品投“毒”敲诈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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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8:5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马芸 通讯员 卢剑) 如今,电视广告对市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孰不知一些犯罪分子竟不择手段地利用广告“赚钱”。日前,卢湾检察院就审结了一起手段颇新的敲诈勒索案:犯罪分子在电视上看到某保健品的广告后,竟然谎称该保健品将被下毒而达到勒索的目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在本市极为罕见。 “我知道有人要在你们公司的产品里下毒,我能阻止这事的发生,只要你们公司付给我50万……”这是路某打给某保健品公司的勒索电话。然而在威胁未果下,他竟然将洗发液注入超市中该保健品内,所幸没有造成恶果。如今,路某将为其荒诞之举付出3年的牢狱生涯。 家住本市卢湾区的路某因生意不景气,逐渐萌发了通过不法手段赚取钱财的歹念。当他从电视上看到某著名保健品的广告后,决定以谎称有人将在该保健品中投毒的方法来勒索。去年年底,路某查阅了该保健品公司在上海总部的电话号码,购买了作案用的移动电话卡,并用购得的假身份证在广西南宁的一家银行开设了一个帐户。随后,他于今年1月至2月间,连续10多次打电话给该保健品公司勒索50万元巨款,声称如不按要求将钱汇入指定帐户,就会在该保健品中投毒。 为了进一步给公司施压,路某于今年2月24日窜至马鞍山市某超市内,购得两盒该保健品带回其入住的宾馆里,将洗发液用针筒注入保健品瓶内,按原样封好又做了标记后,他返回超市把两盒保健品放回原处。 然后,他将此事电话通知给保健品公司,要公司派人来取货以证明投毒确有其事,而自己则躲在一旁观察动静,直至有“问题”的保健品被公司派来的人取走。事后,自以为聪明的路某潜至昆明,在继续要挟敲诈时,被当地警方抓获遣送回沪。 日前,经卢湾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路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