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法律经人大常委会表决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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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9:0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等三部法律。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1、12、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三部法律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第一次制定,而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则是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相关的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