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姻:难圆与尴尬的境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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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9:18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2月28日电(记者邹宁)家住贵阳市花溪区的徐应昌老人不久前走进当地法院,一纸诉状将老伴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老人要求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夫妻俩较长期没有生活在一起了。 负责办理此案的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法庭李海忠法官介绍说,原告与被告结婚已经几十年,孩子都已成家立业。徐应昌老人的妻子因要照顾孙儿,为了省去每日奔波,就干脆住在 尽管经过调解,双方最终没有离婚,但这个案子却折射出了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即老年人的婚姻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作为老年人,是不是应该为了顾全子女而牺牲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 事实上,老年人都渴望晚年生活幸福。曾经在民政部门担任领导的王海晨退休后,邀约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在协会的工作中,他接触到了许多遇到婚姻问题的老年朋友。他说,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在丧偶或者离异后,要求重新组织家庭的愿望十分强烈。在过去的调查中,他们了解到,7成以上的老人都有再婚的要求,而真正能够再婚的只有10%左右。眼下,老年人婚姻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非婚同居”,还有就是由于子女长期在外而形成的“单身老人”现象。 贵州省老龄委综合处副处长徐勇说,我国现在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36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0.4%,按照联合国的相关评价标准,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 有关专家认为,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是个无法绕开的问题,社会的关爱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转变,是决定他们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因素。(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