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有权怀疑官员渎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9:5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舆论监督有望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初稿中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以专条作出规定,并明确新闻记者的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该条例预计明年上半年形成草案,并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如能顺利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次较大突破。 据介绍,在《条例》的初稿《职务犯罪的监督》一章中,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用专条规定为:“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条例》起草之初就考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职务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这也成为人大代表关于《条例》建议最为集中的焦点话题之一,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应该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