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不厚不打开 襄樊一会计师受贿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1:33 新华网 | |
收受他人红包放在家中尚未打开,就被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湖北省襄樊市某国有公司原总会计师李某,12月24日被随州市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查,作为公司领导成员的李某兼管其公司燃料供应,今年中秋前夕,李某和同事到河南等地联系燃料事宜。到达河南郑州后,做煤炭生意的个体老板刘某接待了他们,为了能 李某回襄樊后不久,湖北省检察院发现了李某受贿的犯罪线索,随即指定随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27日,办案人员在对李某依法传唤的同时,对其住宅进行了搜查,发现这个尚未打开的红包。可笑的是,红包上还写有“中秋快乐,愚弟刘某”的字样。此外,法院还认定了李某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作者/陈光友):(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