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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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7:24 北京晚报 | |
深圳起草《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作出专条规定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该条款如能最终获得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次较大突破 本报深圳专讯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刚刚起草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以法规的形式规定,新闻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这在深圳还是第一次。 《条例》在“职务犯罪的监督”一章中特别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用专条作出了规定,其内容为:“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该条款如能最终获得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方面的一次较大突破。(王松平薛伟) 媒体广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