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狱中伤人又被加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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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0: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反而伙同监室人员殴打他人,蒙城县法院近日对狱中一霸汪永喜作出从重判决。 汪永喜2003年因贩卖、运输毒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然而在牢中,汪永喜不思悔过。今年5月,邹超凤因触犯法律被送进蒙城县看守所11号监室羁押,当晚,汪永喜竟伙同监内六人,对邹的胸、肩、面部等多处拳打脚踢。6月1日清晨,为避免邹超凤遭到再次殴打 法院审理认为,汪永喜首先殴打受害人,后再次参与殴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作为服刑犯竟然在羁押场所为非作歹,情节十分严重,据此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侯利平 张宝华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