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定规矩 师德不合格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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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6:18 新华网 | |
济南市对中小学教师履行职业行为立下规矩: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连续两年不过关者,学校应予解聘。该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意见,以此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直接与教师职务的评聘、评优、奖惩等挂钩。 济南市教师的职业道德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一个教师的师德评价要广泛在教师之间、学生和学生家长中展开,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师德评价不合格票较多的教师,学校应对其进行告诫。凡是年度师德评价为不合格的教师,有严重违反《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学校可以责令其向学生或家长道歉。学校有权对其停职检查和待聘,在本年度全方位目标考核中不能评定为称职等级,取消本年度或下一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师德评价不合格教师予以解聘。(文/罗晓飞)(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