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亿元“复活”烂尾楼 武汉已有52栋重新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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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6:5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今年年初,武汉市市长李宪生宣布:2003年“要继续整治烂尾楼”。随后,市府向该市规划局下达目标任务,要求在今年年底以前,已调查的64栋烂尾楼启动复工80%以上。 截至12月5日,烂尾楼已启动复工52栋,占64栋烂尾楼总数的81.25%,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荆楚在线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魏曦通讯员任志辉王永辉)武汉市硚口区开新大厦、仁桥大厦本月正式复工。至此,武汉市复工的烂尾楼达52栋,用于启动和工程续建的直接投入已达43亿元。 据了解,武汉市已查实的“烂尾楼”共有64栋。这些项目绝大多数位于城市中心显要位置,既有损市容,又造成土地资源和资金浪费,引发不少经济纠纷。 今年初,武汉市政府提出通过续建、转让、拍卖等多种方式,年内消灭八成烂尾楼。江汉一桥汉口一侧的原盛合大厦、汉阳钟家村的原万顺广场、武昌徐东大街上的原武汉徐东皇冠酒店、汉口沿江大道粤汉码头的原新世纪大酒店等“烂尾楼”,均“穿上新衣”,武昌大成路的黄鹤公寓也已复工,并完成了还建楼的续建工程,在外“过渡”长达7年的34户拆迁户可望在春节前入住。 截至目前,烂尾楼已复工52栋,占总数的81%。这52栋楼共占地570亩,“烂尾”前实际投入的资金高达38亿元。有关人士称,江城有望于明年完成整治“烂尾楼”的收尾工作。相关报道21版 今年,江城八成烂尾楼重现生机 “一楼一策”见效 汉口五洲国际商城是武汉为数不少的“烂尾楼”中,成功起死回生的一个典型例子。 今年7月,占地近30亩的原五洲国际商城正式复工。位于新华路口的这栋“烂尾楼”,立项时计划建23万平方米的写字楼、公寓和还建楼,拟投资总额达7.64亿元人民币。目前已投资3.5亿元,因资金等问题,停工长达5年之久。 “如果坚持原方案和原规模,这个项目短期内将很难启动。”该项目产权单位、国泰君安怡和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日前介绍。 在整治“烂尾楼”过程中,不难发现:许多“烂尾楼”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原有的规划用途、景观、户型……已不符合市场发展需求。 经过周密论证,江城规划部门采取了“一楼一策”的处置方式,对“烂尾楼”涉及到的项目转让、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土地使用年限、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完善规划审批手续等棘手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泰君安怡和房地产公司提出的临时措施为:先建一个高品位的超市和专业市场,并辟出部分地块进行绿化,以便尽快筹措启动资金。目前该项目施工已接近尾声。 硚口路的原仁桥大厦,解放大道袁家墩的原俊华雅园,分别由综合楼、写字楼改为商住楼后,才得以重新启动。 外来资本威力大 外地资本和民营资本成为续建“烂尾楼”的大买家。一年来,处理停建工程专班先后与来自香港、北京、上海、深圳、宁波、温州及本地的126家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数百次的协商、洽谈,促成27个项目找到买家,成交金额达到13亿元人民币。 不少烂尾楼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捷,随着武汉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其日益受到开发商青睐。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烂尾楼”停工已久,转让价格相对于武汉市目前的地价、楼价要便宜得多。而一些开发商在设计上巧做文章,将大户型改成小户型等,也受到不少单身白领还有买房投资者的认可。 今年5月,福星惠誉投资1.5亿元启动汉口黄孝河路上已停工10年之久的“武汉第一城”,并打算再斥资4.5亿元在原址上兴建10栋高层住宅。鹏程集团则先后投资启动了鹏程时代、火炬大厦2栋烂尾楼。 现在武汉房地产市场销售火爆的“新面孔”——“东方时空”、“鹏程时代”等项目,在复工以前均为烂尾楼。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用于“烂尾楼”启动和续建的直接投入达到43亿元人民币,其中80%的资金来自民营企业和外地企业。除汉阳月湖旁的“福泽苑”因在月湖改造拆迁范围,是通过收购后拆除的方式处理外,其余51栋“烂尾楼”都是通过经济手段激活复工的。 明年:“烂尾”不再烂? 要根本解决“烂尾楼”问题,明年将是攻坚一年。 据了解,剩余的10余栋烂尾楼因情况复杂,至今难以启动。一方面是涉及的法律关系未理顺。如位于汉口武胜路的金石大厦,分别被湖南省高院、海南省高院、湖北省高院及5家市级法院查封137次,债务关系极为复杂,目前还无法解冻。 还有部分烂尾楼难以“摘帽”,是因为其权属复杂、所需启动资金金额较大。如武昌中南路上的金贸大厦,2个共有产权人处理意见发生分歧,要转手受让资金需上亿元,短期内较难复工。 复工烂尾楼会否再次停工呢?处理停建工程办公室负责人说,为防止“烂尾楼”启动不力,他们要求接手“烂尾楼”的企业提供资金、资质证明以及确保一定时间内建成的承诺书。但目前,武汉尚无相关法规和强制措施,制止“烂尾楼”发生和复停。 值得借鉴的是,海南省人大出台的《停缓建工程处置规定》称,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建筑且无改造价值的停缓建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可以依法拆除。大连、苏州等地也出台了类似法规。 有关人士指出,烂尾楼产生主要是由于开发单位自身资金不到位或是市场定位发生偏差引起的,难以完全避免。要想根治“烂尾楼”,武汉市应出台处理和防止停建工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达到一定年限的“烂尾楼”,由政府依照有关法规收回土地使用权;对“烂尾”久拖未决的开发单位,拒绝其开发新的项目等。加上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烂尾楼”将有望根治。 楚天都市报记者魏曦通讯员任志辉王永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