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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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8:55 现代快报 | |
综合消息27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刚刚起草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以法规的形式规定,新闻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这在深圳还是第一次。该条例规定,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该条款如能最终获得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方面的一次较大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