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类食品须加贴“Q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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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11: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12月26日,我市46家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据了解,市质监局已于本月出台相关规定,开始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据悉,凡本市(含三县)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的生产企业,均属生产许可证审 据介绍,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熊兆巍)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