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东国债工程白条花掉1300万 16名官员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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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13:33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29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据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日前披露,作为国家计委批准的第一批国债建设项目——全国十大渔港之一的粤西阳东县东平镇东平渔港工程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95%以上的已完成投资都是用现金支付。1800万元的国债资金,白条入账和无账可查的竟然有1300多万元。中央领导作出批示查处,阳东16官员为此落马,被挪用的国债资金如数追回。 国债资金无人看守 责任人一问三不知 1800万元的项目工程,没有一个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核对、监督,连最基本的流水账目也缺乏记载。当地政府官员不能说清楚这笔钱到底花多少,怎么花,也没有一个人主动对它负责。 据了解,东平渔港的项目建设单位是阳东县东平镇建港指挥部(简称建港指挥部),指挥长先后由镇长谭宽(已病故)、金声国担任,设计单位为某水产设计院和某建港设计院,监理单位为阳东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分别为负责建设卸鱼码头的潮阳一建阳东工程处,负责建设允泊湾护岸堤的阳东建安公司,负责建设东南防波堤和疏浚港池的阳东市政公司。阳东建安公司和市政公司又将上述工程分别转包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3个个体包工头:阮某、冯某和蔡某。 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账目,也没有人监督和检查过他们的账目。当时负责工程建设的东平镇政府负责人对此也是一问三不知。对工程负有监督责任的监理方——阳东县监理公司,本应把住资金和质量关,但这个公司无一人有监理资质。其出具的现场监理记录是工程竣工之后才补写的。 当时阳东县政府主管财政财贸的常务副县长吴灿伟和县财政局分管国债项目的副局长周江帆也都称:不太清楚这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政府授意“做假账” 审计检查重重受阻 从审计小组进驻东平镇开始,在镇政府和指挥部有关负责人的授意下,一幕幕假戏就已经粉墨登场,有关人员一问三不知,甚至还继续弄虚作假欺骗审计人员,百般抵制和阻挠审计小组的工作。 2002年9月,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审计小组发现:在渔港建设期间,指挥部用几万至二十几万元现金支付工程勘察费和设计费给广州和阳江市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入账发票却为当地税务部门代开,且没有收款单位盖章。其中一张现金支票13.3万元为2001年9月28日以监理费名义付给阳东监理公司的,存根未附发票和任何付款依据,而支票收款人的签名却是该指挥部的出纳员。 在监理公司,审计人员发现其并未收到这13.3万元现金。当追问资金去向时,该公司经理称这笔钱于2001年9月借给了指挥部,并出具了指挥部的借条。而这张借条却明显属于赶制,因为其出具字条时,上面的泥印尚未完全干透。 在指挥部,审计人员费尽周折,晚上9点多才从指挥部有关人员手中拿来两张合计13.3万元的发票,但发票上的签名与支票头的签名却不是同一人,开具时间与支票上的时间也相去甚远。 经查实,2001年10月2日在镇政府往来账账页里反映的暂存款30万元,其实为镇政府向某个体户借款16.7万元,向指挥部借款13.3万元,该账页及相关凭证的新旧程度、笔墨迹等与其前后的其它账页及凭证的纸质明显不同,旧账页换成了新账页,企图以假乱真。在监理单位,审计人员发现这13.3万元的监理费其实早已被他人冒名套取。此外,镇政府和指挥部有关人员为统一口径,还相互串通。有关负责人还授意其下属不许说实话。 中央领导作批示阳东16官员落马 几位国务院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中纪委牵头严肃查处。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年1月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2002年12月,审计署一份关于广东东平渔港国债项目管理混乱的审计信息递到国务院领导人案头,引起高度重视。几位国务院领导在该信息上批示,要求中纪委牵头,严肃查处此事。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等部门于2003年1月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问题进行调查。证实了东平渔港建设指挥部及中标施工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投标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4月,联合调查组对原阳东县东平镇镇长、建港指挥部指挥长金声国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阳东县东平镇镇委书记钟流洁予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阳东县建设局长兼县招标办主任(现该局党支部书记、主任科员)陈象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包括阳东县两名副县长、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单位有关领导16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如数追回被挪用的国债资金。 审计署调查表明东平渔港国债建设资金随便被挪用 镇领导大笔一挥拿走十几万 审计署案情披露的材料称:东平渔港是1998年第一批国债项目,只要镇政府领导大笔一挥,十几万元建设资金可以随便被拿走。东平渔港的工程建设费用共计1903.31万元,其中违规现金支付就高达1803万元。 (1)工程建设指挥部列支的238.03万元工程款、设计费未入施工、设计单位财务账,涉嫌虚报冒列、私分挪用国债资金。 (2)工程层层转包,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体包工头,国债资金流失25.22万元。 (3)个体承包人白条入账546.85万元,无账可查754.05万元。 (4)后来并经抽查该项目东南防洪堤工程中的地梁部分,承包人偷工减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减少了混凝土用量100立方米、钢筋用量1.2吨,偷工减料折人民币约4.44万元。 1999年至2002年1月间,东平镇建港指挥部原两任指挥长先后假借支付设计费名义挪用国债资金31.07万元;假借支付“工程监理费”名义,挪用国债资金13.3万元;签订两份转让开采石场假合同,套取挪用国债资金43万元;共计87.37万元。 其中,原东平镇镇长、建港指挥部指挥长谭宽(已病故)个人直接套取49.07万元;2001年2月接任镇长、指挥长的金声国套取挪用13.3万元偿还建港指挥部向个体包工头的借款,挪用20万元用于东平镇政府的日常开支、1.5万元用于交虚开发票的税款、3.5万元用于偿还谭宽的购物欠款。(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