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竟使他有了两个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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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15:5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国都市报》报道:顾凌云的身份并不特殊,他曾在驻重庆部队服役和四川省地方工作,现系西安某学院的一名领导干部。但他却一度成为全国“最特殊”的公民—————2002年7月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由于二审法院的一纸荒唐判决撤销了他与前妻王彤的离婚登记,使已再婚的他在法律上竟然同时拥有两位妻子。但这并非是上帝对顾凌云的格外恩赐,恰恰相反,这种“特殊身份”在那段日子里给他带来的是无尽的苦楚和烦恼。直到2003年10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成功,顾凌云才摆脱了这种尴尬的 再婚后,前妻反悔了 当初,顾凌云和前妻王彤还是挺相爱的。1993年,顾凌云从重庆调往南充。到地方工作后,他的八小时之内更忙碌了,八小时之外也有了许多推都推不脱的应酬。长期的压抑造成了王彤轻度的抑郁症,变得更加沉默和多疑。顾凌云每次回家晚了,她就要“听取”他关于当天行踪的详细“汇报”,家里的电话和他的手机,只要是女同事、女熟人的电话,她必须“监听”。 1996年11月,顾凌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提出了离婚。12月17日,两人来到区民政局,顾凌云出示了本单位出具的对他的离婚申请的批复及婚姻状况证明,但结婚证、户口本和王彤的身份证明未能出具。工作人员为他们照了贴证照片,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在一次郊游中,调到西安工作的顾凌云遇到了他现在的爱人温馨馨。1997年8月1日,顾凌云与温馨馨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伉俪。而此时,王彤对离婚有了反悔之意,开始了上诉。 8月16日,王彤请的代理人给有关部门致律师函,称“顾采用欺骗、胁迫手段,顾与王离婚,手续不齐,条件不够,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一纸判决,尴尬面对两妻 2001年6月30日,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不予撤销顾、王二人的离婚登记。王彤提起了上诉。2002年7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认为,民政局在王彤缺少法定证件,不具备离婚登记必备条件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了离婚登记,违反了有关规定,民政机关的这一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应予以撤销,判令撤销两人的离婚登记。 2002年7月31日,已在西安某学院担任领导职务的顾凌云收到了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这意味着顾与前妻的离异不被法律认可,他与王彤的婚姻关系仍合法有效。顾凌云大吃一惊:他已与温馨馨结婚5年了,按照这个判决,他已经涉嫌重婚。 毁誉,爱情让法律作主 2002年8月初,顾凌云致信有关部门,指出二审判决不仅有违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四川省检察院审查案卷材料后,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了抗诉。 2003年10月23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再次判决,认定虽然民政机关在办理顾、王二人的离婚登记过程中存在瑕疵,但两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议,并亲自到民政机关申请离婚,两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该瑕疵不足以成为撤销离婚登记的理由。根据两人的离婚登记已发生法律效力和顾凌云又已再婚的事实,法院对两人的离婚登记不予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