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劫 获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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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1: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的柯某因犯抢夺罪,被休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5000元罚金,没收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柯某不服,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柯某自2003年8月7日至8月20日期间,驾驶摩托车在休宁县县城及过境公路慈张线上抢夺作案四起,抢夺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5800元。法院认为,柯某以非法占有 (程增来 洪锋)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