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王怀忠一审被判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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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2:39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取贿赂数额亦特别巨大,索取贿赂后将绝大部分用于收买有关人员,图谋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犯罪的查处,其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遂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财物,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