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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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08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济南12月29日电】(记者田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怀忠,系安徽省原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2002年9月28日被罢免),曾任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 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杨晓明、相坤等人人民币236万元、澳币1万元(折合人民币6.1万元);先后4次索取倪超、李洲等人人民币2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追缴了王怀忠夫妇的人民币、外币、存单、借据(债权)及金银首饰、玉器、高级手表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5万余元的财产,除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517万余元和合法收入计人民币88万余元外,王怀忠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法院认为,王怀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怀忠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取贿赂数额亦特别巨大,索取贿赂后将绝大部分用于收买有关人员,图谋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犯罪的查处,其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遂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财物,上缴国库。 拿出200万想摆平专案组 2000年11月29日,就在合肥市中院对阜阳原市长肖作新及其妻周其美作出无期和死缓的判决时,王怀忠也得知专案组进驻安徽,对自己进行调查。他立即筹划如何中止调查。曾在王手中得到大量不法利益的阜阳个体老板李某、杨某某等人则以报恩的心情要为靠山“纾难”。他们很快就筹集了200万元,并由杨某某送到合肥找到一位“能人”,约定先付120万元,其余80万元等事成之后再支付。办案人员几乎在第一时间掌握了全部动向。王怀忠要摆平专案组的疯狂举动,加快了自己被“双规”的进程。距王怀忠筹钱活动不到4个月,王怀忠在北京开会期间被“双规”。王怀忠没有想到,被自己寄予厚望的“能人”们拿到120万元后,并没有进京活动,而是把钱分掉了。 形象工程肥了不法商人 王怀忠在阜阳搞的大大小小形象工程中,有三大工程是他逢人便吹的,这就是飞机场、黄牛产业化、大电厂。如今,飞机场因严重亏损,2001年就已停航,飞机场成了青草地,只留下200多农民失地失业,等待安置;大电厂在阜阳市新任领导班子的扎实工作下,即将动工建设,而王怀忠任内花掉的6000万元资金,成了谁也理不清的“烂账”;而黄牛产业化工程,则集中体现了王怀忠“吹牛”有术。曾被称为全国第一养牛大市、年饲养量超过200万头的阜阳,实际黄牛存栏量仅几十万头。王怀忠的形象工程,不仅是吹牛工程,而且是不法商人的孵化工程。(据《望东方》杂志) 王怀忠资料照片。《江淮晨报》供图 (图片见PDF版A10版)作者:记者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