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可参加养老保险 武汉医保纳入四类慢性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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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3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戴辉通讯员吴一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医保中心获悉,从下月起,有4类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 这4类慢性病是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前,参保户患有上述疾病,所需费用只能从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下月1日起,武汉市医保统筹基金在这4类慢性病医疗费上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年度支付限额: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5000元,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15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3500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万元。 同时患有上述两种以上(含两种)疾病的支付比例不变,每增加一种疾病,支付限额在所患疾病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