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要求企业以变求强 应对出口退税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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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阮煜琳)从明年一月一日起,中国对出口退税机制将进行重大改革。今天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指出,目前国家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已基本明确,企业要抓住时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以新求变,以变求强。 据悉,从二OO四年一月一日起,出口退税机制调整后,中国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将从 张志刚表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订相关办法,已经下发了有关配套文件,到目前为止,国家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已基本明确。出口企业在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调整前退税率退税,在清算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对“老账”予以贴息,有关办法正在制订之中。 他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企业要抓住时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新产品、树立品牌、提高附加值,以新求变,以变求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新旧退税机制的衔接工作,密切跟踪新机制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从一九八五年起,中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一九九四年财税体制改革后,中国继续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业内人士指出,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世贸组织游戏规则。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出台,将减少出口退税对国家财政造成的损失,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并为中国制造业面临的危机减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