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用欠薪保障金 第一笔垫付工资已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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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7:50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去年回家时我身无分文,但今年我可以买些东西回家给父母了。”这是来沪打工的安徽籍男子叶先平的肺腑之言。 昨天,14名和叶先平一样的外地来沪打工者,从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队员的手中接过了企业拖欠他们近10个月的工资共25300元。 这14人都是上海千祥工艺服饰有限公司的工人。他们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心情都非常激动,纷纷告诉记者,这家私营企业从2002年开业以来,一直雇佣外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但由于企业生产不善,今年6月起开始以写欠条的形式拖欠职工工资,少的几百元,多则8000元。 在宝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记者见到了这家企业的经营者仇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公司确实没有能力支付这笔钱。同时很感谢政府能想得这么周到,让这些员工可以开开心心回家过年。 市劳保局劳动关系处裘处长介绍说,这是上海首次用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拖欠外地职工的工资,也是首次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信访部门可以跨过向法院申请的3个月时间,直接申请用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职工工资,以最快的速度首先化解矛盾。 市劳动监察总队劳动监察员许磊提请广大劳动者,如果你所在的企业面临破产或者暂时确实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员工可以直接到各个区镇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信访办公室举报投诉,如果经调查情况属实,可以由欠薪保障金垫付职工工资,以后再由提出申请的监察或者信访部门追偿垫款,还给欠薪保障金管理部门。 链接 上海市政府于1999年建立了预防化解机制,主要是针对用工在300人及其以下的企业设立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欠薪保障金每年缴纳一次,缴费的数额相当于一名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以一个300人的小企业为例,交纳1年的欠薪保障金约1000多元。如果交纳3年的欠薪保障金(约为3000多元),假设3年后(以平均生存周期为准)在遭遇经营风险时,保障金最多可垫付大约96万元欠薪保障和44万元的社会保险欠缴费,两项合计共140万元左右。 作者:李硕君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