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有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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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8:57 济南日报舜网 | |
舜网12月30日消息: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青岛市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3%调整至4%。 根据新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实施当年为本人工资的3%,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据了解,从2004年1月1日起,青岛市市直和市内四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已经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央、省、部队驻青机关事 作者:青 宛 (来源:济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