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敛财千万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审判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 |
数额特别巨大,多方收买有关人员阻止查处态度极为恶劣 据新华社济南电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查,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牟取利 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追缴了王怀忠夫妇共计折合人民币1085万余元的财产,除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517万余元和合法收入计人民币88万余元外,王怀忠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庭认为,王怀忠受贿、索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索贿后将绝大部分用于收买有关人员,图谋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犯罪的查处,其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一审最终决定对王怀忠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财物上缴国库。 新快报综合消息王怀忠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 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领域研究的学者李永忠用七个字概括了今年中国反腐的特点:“雷声大,雨点也大”。今年通过媒体公开披露的省部级腐败高官已有10起,几乎平均每个月都有一起。党和政府的反腐措施得到了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和拥护。过去那些“反腐败只打老鼠、不打老虎”的议论已渐行渐远,说、听、信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