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49亿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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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0:32 南方日报 | |
让49亿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粤赣高速启动同步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大笔资金实行“联签” 本报讯(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李小明)为了将总投资49.07亿元的粤赣高速公路建成“阳光工程”,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粤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简称粤赣公司)昨 粤赣公司经营班子掌管着这一投资达49.07亿元的工程项目的人、财、物实权。其中,涉及征地拆迁、农田占用补偿等费用就达4亿多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与粤赣公司于12月9日召开了工程建设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并于昨日以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启动这一机制。 这一机制的预防重点是对招投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人员、工程变更设计环节、划拨工程款环节和竣工结算,尤其是对粤赣公司经营班子及授权掌管4亿多元补偿款的公路建设指挥部及其下属县、区、镇的分支机构这两条主线实行同步预防。规定征地拆迁补偿要坚决实行公开、规范,把补偿政策和标准公诸于众。依法支付,专款专用,确保直接将补偿资金兑付给物权人,即把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款直接兑付到村委会,把青苗款和拆迁补偿直接兑付到农户。在工程计量与支付制度中规定,对大笔资金调拨实行“联签制”,避免“一支笔”说了算,做到按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履约。 据悉,在粤赣高速公路竣工后,将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成验收小组,并将由其完成的《粤赣项目同步预防验收报告书》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