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薪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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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1:5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汪晓东来源: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12月27日,一名包工头在南京携炸药讨薪,警方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制服。(详见本报12月29日A13版) 这件事,让我想到有关“乙肝歧视”的两个例子。一是12月19日在安徽芜湖市开庭审 懂得用法律主张自己权利的人,也表明他们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懂得公民权利的平等性。用暴力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这种行为的本身就侵害了他人的权利,构成了犯罪。暴力讨薪也罢,刀刺招录人员也罢,无论有多么委屈的理由,都是法律观念淡薄的表现,应当坚决制止。 但我们也要想一想,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什么仍有人要通过非正常途径主张权利?是否我们的社会运转环节的某个地方,也有什么东西在阻碍普通人作出理性的选择呢?比如,对簿公堂打官司对于公民维权来说,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往往希望渺茫而又成本高昂,使一些人碰到问题的第一反应不再是依靠法律,而是“托关系”、“找门子”。要是此路难通,少数人说不定就会走向冲动和不计后果的极端。 其实,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正在成为社会常态。而与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同步进行的,应当是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法治环境的进一步改善,畅通法律渠道来帮助人们正当主张权利。如是,则今后那些所谓的“第一案”,也就成为普通官司了。摘编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12月29日文/汪晓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