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市场不得乱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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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200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确保市场价格平稳、秩序良好是保证千家万户过年的关键,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已向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 通知规定,从现在起到明年一季度,各地一律不得出台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调价项目;已经公布准备在“两节”期间施行的提价项目要 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药品、医疗、旅游景点以及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出租车等价格秩序。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以用造谣惑众、带头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石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