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损币兑换标准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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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39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据北京晨报报道,以往缺损面积达到1/4的人民币只能按半额兑换,但从明年2月1日起,持有人将可以免费获得全额兑换。昨天,新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已调整了兑换标准。 据了解,新《办法》将原来“票面残缺不超过1/5的具备规定特征的残缺人民币全额兑换,及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的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标准”修改为“票面剩余3/4 同时,新《办法》将残缺人民币的兑换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变为“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