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次对服刑人假释公开听证 同监有权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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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4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30日讯:据新华网报道,服刑人员能否假释,同监服刑人员同样享有发言权。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名服刑人员的假释在监狱举行公开听证,此举在贵州省还属首次。 这次进行假释听证的是服刑人员康国明。2000年11月20日,时年48岁的康国明聘人驾船,与另一渡船相撞后,致使13名乘客落水,其中5人死亡。康国明因此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 鉴于康国明在狱中表现良好,曾被监狱评为劳改积极分子,加上他又是初犯,属过失犯罪,不具主观故意,沙子哨监狱遂向法院提起假释建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此例假释申请实行听证。法院、检察机关、监狱管教干部及同监服刑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此次听证,其中服刑人员近40名。听证会上,康国明的管教干部和3名服刑人员作为证人,证明康在狱中表现良好,且年逾五旬,考核评定成绩优良。法院将择期对此作出裁决。 据贵阳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诗宇介绍,为了确保服刑人员在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法院特别对假释条件进行延伸,包括假释人员出监后有无生活来源等,还将征求服刑人员家庭成员及原所在社区的意见,查明其是否愿意接纳。在服刑人员获得假释后,法院将不定期对其回访,一旦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或不佳表现将立即取消假释。(来源:华夏经纬网) | |